中宏網內蒙古4月29日電為深入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,扎實開展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,認真貫徹落實全區(qū)、全市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大會精神,持續(xù)深化公安機關戶籍身份證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力爭以最大化放權、最簡化管理、最優(yōu)化服務,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和滿意度。巴彥淖爾市公安局出臺了戶籍身份證領域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便民惠企30條措施:
一、取消證明材料類
1.辦理異地身份證,取消暫住本地相關居住證明材料,由民警核對是其本人無誤后,即可辦理。
2.新生兒落戶,只需提供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原件、父母一方結婚證原件、父母戶口簿原件即可辦理,取消書面落戶申請。
3.大中專院校畢業(yè)、錄取、轉學、退學遷出戶口,取消書面遷移戶口申請。
4.死亡以及宣告死亡注銷戶口,取消書面注銷戶口申請。
5.參軍入伍、軍事院校錄取注銷戶口,取消書面注銷戶口申請。
6.出國(境)定居、前往港澳臺定居注銷戶口或出國(境)公民回國恢復戶口的,取消書面注銷或恢復戶口申請。
7.退伍軍人、現(xiàn)役軍人恢復戶口,取消書面恢復戶口申請。
8.婚姻狀況、文化程度、籍貫、身高、服務處所、其它住址變更、更正的,取消書面更正申請。
二、減少辦事時限類
9.居民身份證辦理,由原來的25個工作日縮短至12個工作日。
10.臨時身份證辦理,由原來的3個工作日縮短至立等可取。
11.居住證辦理,由原來的5個工作日縮短至當天可取。
12.性別變更,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7個工作日。
13.出生日期更正,由原來15個工作日縮短至7個工作日。
14.民族變更,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。
三、拓展辦理空間類
15.居民身份證換領、丟失補領,由戶籍地派出所或者居住地派出所辦理,拓展為全市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務大廳均可辦理。
16.16周歲以下居民首次申領身份證,由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拓展為在本旗縣區(qū)內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務大廳均可辦理。
17.辦理臨時身份證,由原來的戶籍派出所辦理,拓展為本旗縣區(qū)內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務大廳均可辦理。
18.戶口簿打印,由原來的戶籍派出所辦理,拓展為本旗縣區(qū)內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務大廳均可辦理。
19.戶籍證明出具,由原來的戶籍派出所辦理,拓展為本旗縣區(qū)內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務大廳均可辦理。
20.新生兒落戶,由原來的戶籍派出所辦理,拓展為本旗縣區(qū)內任一派出所均可辦理。
21.因死亡、參軍入伍、軍事院校錄取、出國定居注銷戶口的,由原來的戶籍派出所辦理,拓展為本旗縣區(qū)內任一派出所均可辦理。
22.戶口遷入,由原來的戶籍派出所辦理,拓展為本旗縣區(qū)內任一派出所均可辦理。
23.戶口登記的婚姻狀況、文化程度、其它住址、籍貫、身高、服務處所的變更,由原來的戶籍派出所辦理,拓展為本旗縣區(qū)內任一派出所均可辦理。
四、延伸服務類
24.節(jié)假日服務。節(jié)假日期間各旗縣區(qū)確保至少有一個戶籍窗口受理業(yè)務,并向社會公開,方便群眾。
25.開通“綠色通道”。為企業(yè)和集體用工、急需用證的中高考考生等群眾開設身份證辦理“綠色通道”。
26.實行上門服務。針對老、弱、病、殘等特殊人群,戶籍窗口提供上門服務。
27.身份證辦理實行“多拍優(yōu)選”,群眾可以申請不滿意重拍,從中優(yōu)選滿意照片。
28.新生兒重名查詢服務。各戶籍派出所及便民服務大廳可為有需要的群眾,在新生兒起名中,提供本市范圍內相同姓名人數的查詢服務。
29.免費復印。所有戶籍窗口配備復印機,為群眾提供免費復印服務。
五、“互聯(lián)網+戶政服務”
30.戶口申報、注銷、遷移、變更更正等85項戶籍業(yè)務可通過互聯(lián)網+政務服務平臺線上申請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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