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宏網訊 據民政部消息,9月13日,民政部公布了《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(試行)》,為在我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國際性社會組織制修訂章程提供范例。這是我國首個針對國際性社會組織管理的規(guī)范性文件。
《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(試行)》適用于由境內外發(fā)起人共同發(fā)起,在中國境內成立登記,以促進國際合作、加強國際交流、參與國際事務為宗旨的國際性、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。《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(試行)》明確,國際性社會組織在運行中,應當堅持國際性,不得在宗旨、業(yè)務范圍、會員組成等方面偏離促進國際合作、國際交流等定位。在會員組成方面,可面向所涉領域廣泛吸納會員,要求符合條件的外籍會員原則上占比不低于會員總數的1/3,并選擇至少一門外語作為工作語言。
截至目前,民政部共登記國際性社會組織62家,其中有國際科技組織33家,占國際性社會組織總量的53%。此次出臺的《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(試行)》立足我國國情,堅持一手抓積極引導發(fā)展,一手抓嚴格依法管理,支持國際性社會組織在對外經濟、文化、科技、體育、環(huán)保等交流中發(fā)揮積極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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